Posts

Showing posts from November, 2025

錢財的正解與誤區 -心之所向 The True Meaning and Pitfalls of Money - Where the Heart is Directed

文 / Cathy Chen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,你的心也在哪裡 (馬太福音 6:21) 一、 一場關於「公義」的感恩節對話 昨天是感恩節,一個充滿感恩與團聚的日子。我和家人搭乘 Uber 從費城前往紐澤西參加家庭聚餐。 在路上,我們很幸運地與司機 S 女士暢聊起來。我們驚訝地發現,開車只是她的副業;她的「正職」其實是一位攻讀網路安全(Cyber Security)博士班的學生,正在為論文主題而苦惱。她分享了選擇這個領域的動機:幾年前,她的家人遭遇了網路投資詐騙,損失的金錢不論如何努力都追討無門。 但 S 女士沒有選擇默默承受。她決定運用大學所學的電腦科學專業技能,深入這個詐騙系統進行反調查。她以新投資人的身份開戶、潛入虛假平台,耗費大量時間拆解他們的操作手法,穿越一層又一層的虛擬暗網機制,最終鎖定了幕後黑手。她給對方留下了一段話:「你貪圖竊取別人辛苦賺來的錢,不覺得羞愧嗎?你不害怕上帝的審判嗎?」 S 女士表明自己是基督徒,對不公不義之事無法袖手旁觀。她的故事不僅讓我們充滿敬佩,也深深提醒了我一個真理:金錢,是我們內心價值觀最誠實的鏡子。 二、 為什麼我們必須談錢?(聖經的重視) 許多人習慣將金錢視為「世俗的煩惱」,認為在嚴肅的討論中談錢很不高尚。但《聖經》的教導恰恰相反: 金錢與財務是《聖經》中最常談到的主題之一。 經文數量超過 2,300 處,甚至比談論信心或禱告的經文總和還要多。在耶穌的教導中,更有超過四成的話題涉及金錢與財務管理的價值觀。這說明,我們如何看待和使用金錢,直接決定了我們人生的品質和方向,其核心原則:你只是管理者,不是擁有者。《聖經》提供了一個顛覆性的財富觀: 真正的源頭:我們所有的金錢、資產、時間、能力,都是宇宙的創造者所賜予和擁有的(雅各書1:17) 你的身份: 基督徒不是財富的「擁有者」,而是「忠心的管家」(Stewards)。我們的責任是智慧地管理這些「暫放在我們手裡的」資源(路加福音 16:1–13),並用它們去祝福他人,讓神得著榮耀。 耶穌常藉由各階層人物的寓言,正是在幫助我們矯正對金錢普遍存在的偏差。 三、 金錢是內心忠誠的試金石 金錢,是我們內心忠誠對象的試金石。在著名的登山寶訓中,耶穌將金錢問題提升到心靈層次: 1. 永恆的風險控管 耶穌先用「損益」與「風險控管」的概念,指出地上財富(會生鏽、被蟲蛀、會被賊偷的地上財寶)具有...

曠野裡的試探 Temptation in the Wilderness

文 / Cathy Chen 你若是神的兒子,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 (馬太福音 4:3) 今天聽見一段母子的對話 孩子:「今天英文課很無聊,講希伯來舊約聖經的約伯記,幹嘛說這個呢?」 媽媽:「《約伯記》很精彩呀!約伯遭遇極大的苦難,朋友陪了他七天,卻開始檢討他到底哪裡做錯了。」 孩子:「可是上帝跟魔鬼以人為賭欸!上帝似乎為了證明約伯信靠祂,就故意讓約伯受苦。」 媽媽:「哪一句話你有這感受?你也太會挑,挑了篇難懂的篇章。」 兒子:The Lord said to Satan, “Very well then, everything he has is in your power, but on the man himself do not lay a finger”.  Then Satan went out from the presence of the Lord.  (Job 1:12) 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;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。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(伯1:12) 於是媽媽講了一則故事:  媽媽、小魚、蚯蚯  蚯蚯:「我今天要把妳養的那條小魚撈出水缸。他根本不在乎是妳一直照顧保護牠,他以為是自己乖所以有飯吃。等我把他撈出來,弄痛他,丟他在髒水桶裡,他還喜歡妳嗎?他會氣到咬妳!」 媽媽:「你做你要做的,但別傷了祂的命。」 蚯蚯:蚯蚯做了! 小魚:小魚生病了,氣噗噗的哭「媽媽害得我變這樣!我明明很乖又没做錯。她不愛我!!」 蚯蚯:哈哈哈,你看吧! 後來,媽媽親自醫好小魚的病,幫他換到兩倍大的淨水缸,還給他更新鮮的海草和更好的飼料。媽媽始終是媽媽,不需要向誰證明什麼。 小魚卻不知道背後有一個離間者;以為只要他好好吃,乖乖和其他小貝小蝦和諧相處,生活就該優哉順利,媽媽會保障風調雨順。這顯出小魚不夠認識自己,且對媽媽的認識太淺薄。小魚能因此重新認識自己,也更認識媽媽,並且學習面對困難的反應。 至於蚯蚯,他興風作浪,離間媽媽和小魚,以為自己比媽媽更強。他搞錯了,因為等時間到了,媽媽自會出手處置一切。 耶穌被魔鬼試探 蚯蚯有另外幾個名字,魔鬼(太4:1)、試探者(太4:3)、撒但(太4:10)。數千年後,他知道「耶穌」與天父極為親密,且有重大使命,便故技重施,這次他不是在水缸,而是在曠野(太4:1)、聖殿頂(太4:5)、極高的...

兩約之間的啟示 Reflection on the Intertestamental Period

文 / Cathy Chen 近來身邊及網路媒體上有些人宣稱,若美國以《十誡》為治國的基礎,美國將會更美好、更強大。面對當今世俗化的種種現象,我知道許多人渴望重回半世紀,甚至一個世紀以前的宗教榮光。但乍聽到這樣的說法,心中卻隱隱感到不安。 照整本聖經的啟示,舊約是人類無法靠律法稱義的歷史見證。若人真能靠遵守律法而得救,基督就不用為我們死(參加拉太書 2:21)。那麼,為何今日的基督徒會想回到舊約律法的框架之下呢? 一、律法的本質與新約的成全 「以十誡為治國基礎」的說法,不僅引起非信徒的爭議,認為違反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》所保障的政教分離,也讓教會內部出現緊張。一些人批評牧者「不敢為真理發聲」,但若我們混淆了屬靈國度與地上國度,就會偏離福音的核心。 聖經從未吩咐任何外邦國家以摩西律法治國。舊約的律法是神與以色列民族所立的約(出埃及記 19–22),目的在顯明神的聖潔與人類的罪,使人知罪並引向基督(羅馬書 3:20;加拉太書 3:24–25)。 保羅明確指出:「律法是我們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但這信既然來到,我們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」(加拉太書 3:24–25) 因此,十誡的道德原則(如不可殺人、不可偷盜)仍是神永恆的旨意,但基督徒不再受摩西律法轄制。因為我們活在「新約」之下,是靠聖靈得生命、靠恩典行義(羅馬書 8:2–4;希伯來書 8:6)。新約是更美的約。 二、神的主權超越國界 從約瑟(主前約 1876 年進入埃及,創世記 37–50 )到但以理(主前 605 年被擄至巴比倫,但以理書 1 ),神都興起祂的僕人在外邦國家中忠心服事。他們所事奉的國家並非「神的選民」,但他們都明白神的主權不受國界限制。 但以理清楚宣告:「神改變時候、日期,廢王、立王。」(但以理書 2:21)甚至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(主前 605–562 年在位)被神稱為祂的僕人(耶利米書 25:9),神使用他來管教悖逆的百姓;波斯王古列(Cyrus,主前 559–530 年在位)則被神稱為「祂所膏的」(以賽亞書 45:1),用以成就以色列的被擄歸回(以斯拉記 1:1–3)。 由此可見,神掌管萬國歷史,不被任何民族主義所拘限。祂使用不同時代的列國來完成祂的救贖計畫。 三、從歷史看神國的永恆性 在舊約與新約之間的「沉默四百年」(約主前 430–主前 5 年),雖然神暫時不再透過先知發話...